工业固(危)废收集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23/08/29 02:16
为指导企业进一步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行为,帮助企业顺利开展信息系统申报,舟山市生态环境局特编制了。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于每年前在部门网站公布产生工业危险废物的重点单位以及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工业危险废物的单位名单,名单内单位应当在名单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并与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联网。
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工业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工业危险废物,并按照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危险废物规范化包装指南包装工业危险废物。条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交易信息平台,定期发布工业固体废物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名单。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危险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并对工业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和操作岗位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本市危险废物规范化包装指南以及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操作要求等。
产生工业危险废物的重点单位以及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工业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关于固体废物在线监控管理有关制度要求,在重点场所安装、配备可联网的视频监控、车辆计重、打印机等设备,设备管理信息应当实时传输至市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有关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时,应当统筹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分类管理、集中处置等设施建设需求,并保障设施用地。
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市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接受全过程监控。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合理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施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循环化,切实减少填埋、焚烧处置量,降低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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